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怎么样

导航

职校新闻 > 招生简章 >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11 18:20:31来源:中职中专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怎么样

师资力量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建于1983年,学校占地93亩,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约1.2亿元。学校于2008年与县技工学校合并办学,是一所融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3人,其中专任教师11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人占25.7%,中级职称教师53人占45.3%;“双师型”专业教师占96%。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400余人。

开设专业

  学校现开设有机械加工技术、学前教育、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子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学校现有教学设施设备总值达1700余万元,专业设备1400余台(件)套,校内专业实作实训室30个,多媒体教学设备70套,理实一体化教室10间,实训工位1200余个,藏书7万多册,校外实训基地10个。

 近年来,学校立足区域产业规划和发展,依托工业园区建设,有效整合园区与学校、企业与专业、人社与教育的职教资源,拓宽办学渠道,创新办学思路,壮大办学实力,初步形成了“三进一领办”的办学特色,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荣获荣誉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先后被评为“四川省绿色学校”、“成都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成都市校风示范学校”、“成都市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成都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内务管理示范学校”、“成都市心理健康实验学校”,2013年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在我校成立了教研员工作室。

办学模式

 “三进”是指“学校进园区,企业进学校,教学进车间”。一是“学校进园区”的学校发展模式。将学校建在工业园区内,把学校的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以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为依据开设专业。二是“企业进学校”的深度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以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为平台,学校和企业在资金、人才、设备等资源上互补共享,并使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在交流中得以丰富和提升,进而在根本上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三是“教学进车间”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以专业技能为核心,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加强专业课程体系和技能体系建设,切实体现“做中学,做中教”原则。

 “一领办”是指“专业领办”。这是成都市教育局倡导的“3+N”集团化办学形式之一,以区域职教集团为平台,以县校合作为体制机制保障,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领办我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深入推进中高职衔接,全面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以上就是小编所整理的“新津职高简介”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而高校招生网,或者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老师会为你解答


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学校简介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建于1983年,学校占地93亩,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约1.2亿元。学校于2008年与县技工学校合并办学,是一所融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

 å·åŒ—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学校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现有教职员工133人,其中专任教师11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人占25.7%,中级职称教师53人占45.3%;“双师型”专业教师占96%。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400余人。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学校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现开设有机械加工技术、学前教育、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子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学校现有教学设施设备总值达1700余万元,专业设备1400余台(件)套,校内专业实作实训室30个,多媒体教学设备70套,理实一体化教室10间,实训工位1200余个,藏书7万多册,校外实训基地10个。

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人数

物流服务与管理

3年

100人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3年

80人

机械加工技术

3年

150人

计算机应用

3年

70人

电子商务

3年

50人

会计

3年

50人

学前教育

3年

100人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4、学校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