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09 11:15:45来源:中职中专
一.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介绍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卫生管理类各专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所需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该学院隶属于省教育厅,是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均执行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主校区坐落在沈阳市浑河之南,毗邻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本溪校区目前正在建设中。校园总占地面积55.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04.7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9.6万余册。
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荣誉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先后获得沈阳市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状”,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单位”。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先后获得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被授予“辽宁省高校大学生学雷锋先进集体”、“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沈阳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三.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硬件设备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共有省级品牌、示范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教材3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助的重点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1项;2014-2015学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全国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1个,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3个;省财政支持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辽宁省专业示范点2项,辽宁省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示范专业1项,辽宁省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1项辽宁省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项,辽宁省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示范专业1项。
四.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历史发展进程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其前身为始建于1978年的辽宁省医学科学院。
1984年,改办为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
1987年,辽宁省基础医学研究所并入(合署)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
1993年,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更名为辽宁卫生职工医学院。
1998年,被确定为辽宁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
2000年,辽宁卫生职工医学院、辽宁省基础医学研究所并入辽宁中医学院,改建为辽宁中医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即:辽宁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原辽宁卫生职工医学院、辽宁省基础医学研究所部分)分立出来,改建为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由省政府批准,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15年,学院成功申报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学校。
五.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Liaon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Medicine),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一所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卫生管理类各专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所需高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创建于1984年。2000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2010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剥离,成立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拥有沈阳、本溪两个校区,两校区共占地558913平方米,其中沈阳校区占地9.7 万平方米,本溪校区占地 45.2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93.87 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3.79万余册。学院设有8个系部,开设34个高职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6468人,有教职工299 人,其中专任教师281人。
六.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共有教职工299人,专任教师281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17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学团队4支,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1人。
省优秀教学团队(不全):护理专业教学团队(袁静)、康复技术系、健康管理系教学团队(姜涌)
七.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中职升高职录取批次,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在辽宁招生计划 | ||||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型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护理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文史 | 123 |
助产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文史 | 24 |
保险(医疗保险实务)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文史 | 3 |
中医康复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文史 | 21 |
健康管理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文史 | 3 |
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文史 | 57 |
医学营养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文史 | 10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46 |
医学生物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45 |
护理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81 |
康复治疗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43 |
助产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4 |
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48 |
中药学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66 |
健康管理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 |
口腔医学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6 |
物流管理(医药物流)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6 |
药品生产技术(化学制药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30 |
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7 |
医学检验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43 |
中药生产与加工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14 |
保险(医疗保险实奋)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2 |
医学影像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45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18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66 |
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66 |
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制药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75 |
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 非定向 | 高职(专科) | 理工 | 58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要求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初中:女身高要求152cm-170cm;男身高要求165-180cm; 高中:女身高要求155cm-170cm;男身高要求165-180cm;
(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5)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
(6)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7)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8)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学费: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方向)、法律事务(医事法律方向)、医疗保险实务4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为5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备注 |
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 | 4500 | 校本部 |
护理 | 5000 | 校本部 |
法律事务(医事法律) | 5000 | 校本部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资助政策
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国家助学金为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问答
问: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学生是否继续参加高考?
答: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报考高职单招相当于为这部分考生增加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问:是否划定录取控制线?
答: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确定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在所有考生成绩出来之后在学院官网网站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7分。
问:你院是否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得奖学金比例是多少?
答: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问:你院的校址及乘车路线?
答:我院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乘坐324路公交车到辽宁中医高职学院车站下车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