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2-02 18:41:31来源:中职中专
一.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介绍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4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796万元;学校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230个;学校设有5个系部,24个招生专业;有教职工504名,学生6034人。目前,学校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卫生监督、医学文秘、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护理、助产、涉外护理、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共24个专业。
二.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荣誉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先后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首家“大学生生命教育暨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2014年,学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吉林省模范集体,是吉林省获得此殊荣的唯一一所高职高专院校。近年来,学校在《中国教育报》、《中国高等教育》等刊物发表多篇有关教学改革的论文。2014年,课题《面向社区培养以岗位胜任力为目标的全科医生的研究与实践》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硬件设备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4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796万元;学校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230个,多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并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以教学模拟医院为基础,实行“理实一体化”;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康复中心为基地,开展“工学结合”、“校院一体化”;以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为依托,探索“政校一体化”,有效提升了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四.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历史发展进程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36年,前身是私立吉林助产学校。学校创立之初,有两位特别赞助者,五位校董,十余名教职工。1955年7月,学校由吉林市迁入长春市,1958年5月1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学校升格为长春医学专科学校。2001年,与长春市职工医科大学合并。2007年,与长春市直机关业余大学合并,组成新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示范专科学校,被长春市政府评为模范集体。
五.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规模及占地面积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4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现有教职工504名,专业技术人员335人。1978年至1992年,学校开办了临床医学、药学专业本科教育;1994年至今,开办了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的成人本科教育。目前,学校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护理、助产、涉外护理、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等共24个专业。
六.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师资力量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专任教师272人,校内兼课教师30人,共计302人,高级职称96人,占35.29%;中级职称109人,占40%;初级职称65人,占24%。专任教师中博士研究生10人,占3.7%;硕士研究生169人,占62%;本科生91人,占33.5%;大专及以下4人,占1.47%。专任教师272人,校内兼课教师30人,共计302人;其中具有双师资格139人,占46%。兼职教师共151人。高级82人,中级48人,初级21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8人,大学本科132人。
七.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对象及地区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专业录取,采取“专业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要求
1、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3、单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不予录取。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考生不能报考我校所有专业。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其他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300元。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报考我校可申请以下资助:
1、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年/人。
2、入学二年级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4300元,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全额贴息。
3、入学后可申请勤工助学岗,勤工助学岗每人每月120元。
4、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奖学金分为四种:
1、优秀奖学金:一等1200元/人.年 二等800元/人.年 三等400元/人.年(受奖面20%)
2、公寓奖学金:优秀寝室10元/人.月;标兵寝室20元/人.月
3、基础奖学金 实习期间20元/人.月
4、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问答
问:学校办学性质怎么样?
答: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36年的私立吉林助产学校,1993年,经教育部更名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名沿用至今。
问:学校硬件设施如何?
答:学校占地面积4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796万元;学校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230个;学校设有5个系部,24个招生专业;有教职工504名,学生6034人。
问:学校师资力量如何?
答:学校有专任教师272人,校内兼课教师30人,共计302人,高级职称96人,占35.29%;中级职称109人,占40%;初级职称65人,占24%。专任教师中博士研究生10人,占3.7%;硕士研究生169人,占62%;本科生91人,占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