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02 17:14:48来源:中职中专
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介绍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地方高职院校,我校“因城而生,为市则活”,始终立足本地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几年来,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围绕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建设和厦门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探索构建“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建有电子信息、财经、制造、交通运输、旅游、艺术设计传媒、土建、文化教育、公共事业等9大类的41个专业。
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荣誉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以赛促教,学生在国家、省、市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屡获佳绩,其中获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11项,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45项,2013年获得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
三.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硬件设备
学前教育系的校内教学设备与实训实习条件比较齐备,拥有幼儿园模拟活动室、奥尔夫音乐教学实训室、钢琴实训室、专业画室、手工室、舞蹈训练厅等教学实践专用教室。校外建有多层次、多类型的实训基地20余个,其中有9个为省级示范幼儿园,3个为大型知名连锁私立幼儿园,2个为大型早教机构。毗邻学院的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为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四.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历史发展进程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创办于1952年的“厦门市教师训练班”;2005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在整合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职工大学三校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组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院划归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五.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有校园占地面积506.87亩,建筑面积17万多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8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纸质图书34万册,电子图书56万册,中、外文数据库1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500多万元。已建成网络游戏、网络构建与互联、三维造型与平面设计、数字录音技术、EDA设计、苹果动漫设计与制作、PCB生产、光电子、汽车检测与维修、工业设计、ERP沙盘、物流仓储、餐饮酒吧等实训室84间。
六.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有在编教职工406人,专任教师270人,占教职工总数的67%。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85人(含教授11人),占教师总数3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61人,占教师总数60%。双师型素质教师117人。近几年来,台湾景文科技大学已有10多批100多人次莅临学院交流与教学。学院也派出13多批500多人次到台湾高校学习交流。
七.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身体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要求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的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3、在各省(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调整。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及闽价费[2017]253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中菲合作)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2、住宿标准
根据厦价服[2005]57号文件规定,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100元(公寓每间6人,包含阳台、卫生间,每两间公寓有一间共享学习室)。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资助政策
一、奖学规定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用于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约占学生总数的3%。
2、学校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20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0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6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10%。
3、在评选年度内,学生在思想、学习、文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上级表彰和奖励的,可参评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为2001000元/人.次。
二、助学规定
1、国家级资助
(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
2、校级资助
(1)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
(2)学费减免设全免、甲、乙、丙、丁五等,全免为减免该生当学年学费的总额,甲等为减免该生当学年学费的一半,乙等减免1800元,丙等减免1400元,丁等减免800元。
(3)突发性困难补助是对个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重大困难的学生的一种特殊补助,资助金额每生1000-5000元不等。
(4)勤工助学。困难学生除了享受学校的各项补助之外,还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问答
问:学校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答: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和厦门职工大学三校教育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高职高专院校。
问:学校硬件设施怎么样?
答:学院有校园占地面积506.87亩,建筑面积17万多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8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纸质图书34万册,电子图书56万册,中、外文数据库1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500多万元。
问:学校师资力量如何?
答:学院有在编教职工406人,专任教师270人,占教职工总数的67%。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85人(含教授11人),占教师总数3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61人,占教师总数60%。双师型素质教师1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