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08 11:31:33来源:中职中专
一.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介绍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二.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荣誉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长江学者”成就奖一等奖等重大科技奖励。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摇篮”。
三.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硬件设备
学校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四.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历史发展进程
1902—1914年: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由清末光绪皇帝御笔朱批设立。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4月12日陕西巡抚升允给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关于开办陕西大学堂的奏本,其中有光绪皇帝“著即督饬,认真办理,务收兴学实效,单并发”的亲笔朱批。
1915—1923年:从1915年到1923年底,其四任校长中:第一任校长周镛(石生)为原陕西高等学堂监督;第三任校长郗朝俊为原西北大学创设会委员、农科学长,原高等学堂留日法学学士,1946年8月起复任西北大学法律系教授,主讲宪法;第四任校长蔡江澄(屏藩)于1923年长校不久,即被任命为国立西北大学重建筹备主任、交际主任兼法科专门部(后改法学系)主任、教授评议会成员等。
1949—至今: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西北大学随即于1945年8月开始筹备迁回西安。9月20日,教育部明令,将东北大学西安校址(早期西北大学农科原址),准拨西北大学使用。1946年夏,西北大学全部迁回西安。1946年5月,教育部令将原国立西北医学院汉中部分,自1946年度起并入西北大学,改称西北大学医学院。
2017年5月,西北大学与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联合成立陕西高校“长安联盟”。
五.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
西北大学是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誉的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太白校区与六百年历史的明城墙比邻,位于西安中心城区的西南城角,北临护城河和环城南路,校区内有唐代实际寺遗址纪念亭、“橘逸势勉学之地”纪念碑、中华民国时期张学良兴建的东北大学礼堂旧址(今仍在使用)、“国立西北联合大学”纪念碑、以及古色古香的历史博物馆,校园绿树成荫,主要为理科、工科院系驻地。
六.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3人,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6900余人,外国留学生900余人。学校整体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2012年中国校友会大学实力排行榜上居40位。2012中国大学重大自然科学奖排行榜排名19位。重大社科奖励排行第20位。Nature&Science论文排行居第5位。
七.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
1.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2.上海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服从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3.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
4.对于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2.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艺术类考生无要求),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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