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_2024招生简介
发布时间:2024-11-03 00:28:07来源:未知
内容摘要:世间太多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完成了,我们却无暇顾及,只一门心思解决自己的失误。没有人敢认真的思考自己生存的意义,没有人敢静下心去体会自己拼命的结果。仿佛世界就应如此,
世间太多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完成了,我们却无暇顾及,只一门心思解决自己的失误。没有人敢认真的思考自己生存的意义,没有人敢静下心去体会自己拼命的结果。仿佛世界就应如此,我们只是一枚齿轮。我们总是在自己的位置上,平淡如常的被安排、被控制,调控这样简单的事情,并不容易。
学校简介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址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白鹿原两个校区,校园占地977亩,环境优美、风光秀丽。现有在校生11000余名,教职工735名。
学院设有财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学前教育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旅游系、管理系等9个二级院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基础课部、高等职业教育技术研究所等3个教学科研单位。现开设50个专业,其中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10个陕西省重点专业,4个专业入选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
待遇和就业
1、按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和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凡陕西省西安市九区四县以外的学生户籍在入校报到时采取自愿迁移。凡陕西省西安市九区四县以内的学生户籍,在入校报到时,按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一律不予迁移。
2、学生到校就读的第三学年都有资格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
3、我院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已纳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危重病种、住院医疗报销。
4、我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特、一、二、三等优秀新生奖励。
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6、在我院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学生学习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8、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校指导还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上岗证书、资格证书及各种等级证书,为学生毕业后继续升学和就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9、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我院保证为每位毕业生提供负责的双向选择机会,对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将优先推荐就业单位。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 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
优秀新生奖励
特等奖: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奖励 5000元/人
一等奖:高考成绩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10分 奖励3000元/人
二等奖:高考成绩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1-20分 奖励2000元/人
三等奖:高考成绩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1-30分 奖励1000元/人
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乘车路线:
老校区:乘坐地铁2号线或215、229、239、游9(320)、323、408、600、603、K631路公交车到“电视塔”下车,换乘905、917、923路公交车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可。
新校区:乘坐地铁1号线或4、10、11、16、33、41、103、603路公交车到“五路口”下,换乘240路公交车到“西安航空旅游学院”站下车即可。
学校简介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址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白鹿原两个校区,校园占地977亩,环境优美、风光秀丽。现有在校生11000余名,教职工735名。
学院设有财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学前教育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旅游系、管理系等9个二级院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基础课部、高等职业教育技术研究所等3个教学科研单位。现开设50个专业,其中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10个陕西省重点专业,4个专业入选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
待遇和就业
1、按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和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凡陕西省西安市九区四县以外的学生户籍在入校报到时采取自愿迁移。凡陕西省西安市九区四县以内的学生户籍,在入校报到时,按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一律不予迁移。
2、学生到校就读的第三学年都有资格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
3、我院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已纳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危重病种、住院医疗报销。
4、我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特、一、二、三等优秀新生奖励。
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6、在我院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学生学习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8、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校指导还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上岗证书、资格证书及各种等级证书,为学生毕业后继续升学和就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9、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我院保证为每位毕业生提供负责的双向选择机会,对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将优先推荐就业单位。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 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
优秀新生奖励
特等奖: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奖励 5000元/人
一等奖:高考成绩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10分 奖励3000元/人
二等奖:高考成绩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1-20分 奖励2000元/人
三等奖:高考成绩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1-30分 奖励1000元/人
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乘车路线:
老校区:乘坐地铁2号线或215、229、239、游9(320)、323、408、600、603、K631路公交车到“电视塔”下车,换乘905、917、923路公交车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可。
新校区:乘坐地铁1号线或4、10、11、16、33、41、103、603路公交车到“五路口”下,换乘240路公交车到“西安航空旅游学院”站下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