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0-30 20:59:57来源:未知
内容摘要:我们学校在对学生的专业教育上面,我们学校有一个不同于别的学校的教育,我们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上面,我们采取的针对式的教育,我们学校在过去的教育中,我们无论是什么学生
我们学校在对学生的专业教育上面,我们学校有一个不同于别的学校的教育,我们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上面,我们采取的针对式的教育,我们学校在过去的教育中,我们无论是什么学生,我们都是一样的教育和对待,后面我们发现,每个学生的性格环境不一样,那么学生的接受教育的方式又是另外的一个变化,所以我们学校对每个学生采取最适合的方式去教育学生,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一、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567
二、学校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239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简介:
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2003年4月,位于宝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占地1203亩, 6个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一所。有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1400余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52个,五年制大专专业20个,三年制中专专业26个,涵盖11个专业大类、31个专业类。
五、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各项决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八、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九、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十、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原则:
1.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十二、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十四、各专业学费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理工、三校生类专业学费标准:5500元/年
十五、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