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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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3 21:13:32来源:中职中专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摘要:让他们去做他们愿意做的事情,我们作为老师来说那我们需要在旁边引导、分析帮助实施一个目标

让他们去做他们愿意做的事情,我们作为老师来说那我们需要在旁边引导、分析帮助实施一个目标,帮助他们往学习上来引导,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和感知能力,多引导学生,教会他们学习的办法,教会他们看待问题要全面,更甚至于要教会学生分析问题的方式方法,不能直接的就把答案告知学生,要让他们自己去动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

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建校以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和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交通、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0年我院27个专业面向15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管理副院长及招生处、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院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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