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卫校哪所比较好-初中生可以去读的成都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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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卫校哪所比较好-初中生可以去读的成都卫校

发布时间:2024-12-21 23:01:11来源:中职中专

成都卫校哪所比较好-初中生可以去读的成都卫校

原标题:成都卫校哪所比较好-初中生可以去读的成都卫校

成都哪所卫校比较好-以下卫校初中生都可以去读的成都卫校,成都的卫校中既然好的卫校就有不好的卫校,家长在给学生进行学校的选择的时候,一定要做到知己知彼,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学校的选择不会出现任何的差错,成就自己的读书梦。下面小编给同学们介绍三所比较好的卫校。

1:四川育英医养科技技工学校!简称【四川医科校-或-四川育英医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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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育英医养科技技工学校是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两类高考模式而在四川省省会成都市专门设立的对口高考特色校区。学校地处于文明世界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都江堰市。学校建筑面积31438平米,占地100余亩,固定资产1亿余元,校园外交通便捷,风景怡人,校园内流水潺潺,高楼林立,教学楼、实训楼、图书室,附属教学实训设备、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学校绿树荫荫,环境优美,是读书学习,陶冶情操的理想之地。

对口高考是国家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也给广大的初、高中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架起了一座桥梁,并提供了一条升学的捷径。2018年我校医学本科一次性上线99人,让当年中考普高都未考上的同学实现人生逆转顺利考上本科,创造奇迹,本科上线人数位居四川省医药类对口高考全省第一;2019年我校本科一次性上线168人,公办医学类本科上线人数高达45.9%,专科上线率100%,600分以上5人。张雅妮同学以录取分655分,四川省医药卫生类对口高考第一名。我校连续两年医药卫生类对口高考本科上线人数位居全省第一。

学校以对口高考为途径,以培养全日制统招大专层次的医学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我校学生通过对口高考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药剂、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等对口全日制统招大专专业,中专阶段在成都就读获得医学类生物制药专业文凭,大专阶段通过对口高考升入省内高等医学院院校就读。

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寒冬

迎来了大地的百花盛开

等来了繁华城市的喧嚣

盼来了同学们重返校园

2020年4月1日,育英高三年级已返校,在复学过程中,严格防控,育英学子也井然有序配合。4月20日,高一、高二学生纷纷返校,宁静的校园伴随着一缕阳关和一丝春风,迎来了久违而熟悉在面孔,校园里也陆续传来了欢声笑语!

冬去春来,杨柳叶绿,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

新学期,新举措,高目标,高要求。

育英学子和老师们将一起奋斗拼搏,并肩作战。

在接下来在日子里,我们相信,疫情过后,大家将更加努力,更加出彩!

热烈欢迎同学们安全返校!

二:成都医学院附属护士学校:

成都医学院附属护士学校

成都成医一附院护士学校,是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批准,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举办的一所全日制中等卫生职业学校。

成都医学院附属护士学校办学目标

依托成都医学院和“成医附院”丰富的办学经验和优越的办学资源,培养具有护理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老年护理技能、能在各类医疗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独立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实用型老年护理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人才,以弥补“成都医学院中等职业教育缺项”,参与成都医学院2011协同创新项目。

成都医学院附属护士学校办学能力

1、具备优良的师资队伍:

成都医学院和“成医附院”共有教职工2000多人,为“成都成医一附院护士学校”提供了良好的师资后备力量。护士学校选任专业课的教师全是大学老师,学校教学副校长也是由成都医学院护理学院副院长、护理学博士曾兢同志担任。

成都军区总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红星老年病医院等机构均与我们建立了教学合作关系。这些都可以为护士学校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

2、具备良好的设施设备:

成都成医一附院护士学校园占地约160亩,可容纳学生4000余人。目前该校区由成都医学院护理学院(大学生)和护士学校(中专生)共同使用,学生基本上全为女生。

学校教学、运动、生活场地等各项设施齐全。学生公寓共有3个,其中天使公寓为护士学校专用。教学楼共有6层,目前5、6楼为护士学校专用。图书馆图书资源丰富,是以生物医学为主,心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兼备的一所医学专业性图书馆。其中天回馆馆舍面积4567平方米,阅览座位500个。两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70余万种,中外文数据库21个。学生凭借校园一卡通,可免费借阅图书。护理学实验室、药学实验室、解剖学实验室、形态学实验室、机能学实验室、语音室及计算机机房、生物技术实验室等,完全与专业设置相匹配,能满足教学要求。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成都成医一附院护士学校。

第二条 本单位举办者是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对投入本单位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所有资产由本单位依法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单位开展党的工作。

本单位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本单位的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恪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合理收费、及时披露信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本单位设立的目的:培养适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具有护理技术和现代服务理念的“老年护理”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单位依法登记的办学地址是: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邮政编码:610083。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八条 本单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叁佰万元整,具体信息如下:

举办者姓名/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资产来源 资产性质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00 货币 2015.07.02 自筹 非财政性资金

第十条 本单位的办学范围:

(一)办学规模:教学班 30个,在校生总数1200人。

(二)办学层次:中等教育。

(三)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初中生、高中生、高中毕业生或成人,学习期限为3年。

(四)本单位性质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7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管理体制为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等人员组成。

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本单位章程。

(二)制定发展规划及业务活动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三)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校长和确认由校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本单位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决定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和年度总结。

(四)第十一条所涉及的内容时。

(五)本单位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四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五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1人1票制。理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监)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学校重大事项决定,理事成员签名通过的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分别及时报送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和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各一份。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本单位校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校长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5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中应当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十二条 监事在本单位从业人员中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会、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三)当本单位理事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向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和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报告。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和重要行政会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单位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职工培训计划。

(三)审议财务预决算。

(四)审议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五)评议、监督单位各级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职工中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在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行使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

五、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六、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涉及下列事项,须事前(中、后)向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和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报告:

(一)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的。

(二)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问题的。

(三)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事项的。

(四)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的。

(五)组织、举办跨区域性的学术交流(研讨)、招生、展览的。

(六)组织出境考察、交流的。

(七)理事会换届或成员变更的。

(八)涉及学校筹备或正式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

(九)拟对外发布广告宣传的。

(十)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担任。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其骨干人员,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七)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教育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本单位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监督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举办者出资、政府补助、受赠、收费、办学积累等各类资产分类登记入帐,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 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出纳实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举办者主要成员。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民间组织年检的有关规定,自觉按规定时间接受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组织的年度登记检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接受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经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备案,30日内报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或根据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办学的。

(三)无债权债务自行解散(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

(四)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

(五)被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六)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自行要求终止的,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四十条 本单位自行终止的,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依法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本单位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终止办学手续。本单位终止后,应及时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上缴审批机关,并向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 2019年 11月 06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备案,并报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核准生效。

三: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初中生可以去读的成都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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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也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电子信息产业青年技师培养基地。是四川省第一所通过由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民办普通高校。武书连发布的2019中国民办高职高专综合实力排行榜中,学院位列全国第18名、四川省第3名。

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坐落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市高新西区,紧邻英特尔、联想、华为、TCL、富士康等高新技术企业,占地606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被誉为“园林式校园”,校内学习、文体和生活设施齐备,是学生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院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四川省支柱产业,努力打造“信息技术”特色,在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网络技术等方面享有盛誉,学院下设计算机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数字艺术系、外国语系、体育系,开设了社会亟需的25个专业,在所开设的专业中:省级重点专业1个(软件技术)、省级重点特色专业3个(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院级重点专业6个(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计、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社会体育)、战略新兴专业1个(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学院拥有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60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占30%,硕士学位以上占35%;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四川省教学名师2名、四川省优秀教师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

学院坚持工学融合,重视学生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建设有华迪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国际化软件及服务外包实训基地、数控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移动互联网创新实训基地、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实训基地7个校内实训基地,以及60多个设备先进的专业实验实训室,并根据学生兴趣建有多个创业孵化室、专业体验室和工作室,使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学院华迪实训基地是教育部认定的“软件工程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全国仅6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院实行“现代学徒制”,推行“双导师、校企交融循序渐进”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分层教学、突出特色”的教学理念,创新以职业能力形成为核心的“1234四段式”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培养综合素质高的知识技能型人才”这一目标,大力推行“因材施教”和“特色人才培养”两种培养方法,紧紧抓住“知识、技能、素质”三条主线,努力实施和搭建“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训-创业孵化”四个平台,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素质。在系部创业孵化室直接接受特色人才培养的学生达3000余人。

近年来,学院学生通过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人才脱颖而出,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各类竞赛共获奖2126人次,其中国家级奖项606人次、省(市)级奖项1520人次;2010年以来,在国内公开刊物发表艺术作品100余篇,2个思科顶级认证,150多个思科中级认证,200多个华三中级认证。

学院深入推进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全力打造文化品牌。大力开展校园文体活动,建成学生社团 30余个;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定期举办校园社团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提升学生人文科学素质。

学院坚持“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不断提升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办学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优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2007年、2008年、2011年、2013年学院连续荣获“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亚洲博鳌•中国高等教育就业典范院校”称号。与英特尔(成都)、联想集团、仁宝、中芯国际、宸鸿科技、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招商银行、中国银行、西门子(成都)、普什宁江机床、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中铁二局集团、中储集团、百度成都地区总代理、重庆北汽集团、力方国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夏尔数码科技、广州白云山机场、锦江宾馆等数百家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近期学院与四川宁江山川公司签约,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社会广泛称赞“托普学生好用”。

学院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先后与成都市商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Intel公司、IBM公司、思科公司、赛灵思(XiLinx)、凤凰卫视•凤凰教育集团、微软、阿里巴巴、成都维纳软件、东创建国汽车集团等开展政、校、行、企合作,合作内容涉及课程置换、专业共建、订单培养、学生顶岗实习、项目开发、技术服务、人才培训、共建实训基地。

学院图书馆拥有纸本文献资源60余万册,超星电子图书30万册,各类专业期刊、报刊400余种,订购有万方和中国知网(CNKI)两大主流电子资源数据库。电子资源数据库和超星歌德电子借阅机全天24小时开放,以满足读者查阅数字文献资源的需要。与成都市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郫都区图书馆合作,共建共享图书馆资源。

学院积极开展校际交流与国际合作。与四川理工学院建立了稳定的学生“专升本”合作关系,为优秀学生继续深造提供通道;与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合作开展“专本套读”培养,学生入学后可套读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自考本科。同时,学院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匈牙利、日本的多所国外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留学直通车”、“专升硕”、“交换留学生”等对外合作项目,为学生海外学习深造提供服务。

学院主动服务社会,为区域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了“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指导服务奖”、“四川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先进社会组织”、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园林式校园”、四川省高校“标准化食堂”、“2016年度、2017年度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

新时期、新机遇、新挑战!全院师生将在“诚信、务实、精技、立业”校训的指引下,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努力朝着四川省一流、全国知名的优秀民办高等院校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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