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_2024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3 00:34:01来源:中职中专
听见下雨的声音,仿佛世界都很安静,我还一直很相信,春天带来的秘密,是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回忆。如果那天那微风正好吹过你,低头微笑也是正好的表情,匆匆三年过去,你们身处何方,而我又在哪里,青春华筵终散场,暗自离殇,终将过去。
学校简介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教育序列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以来,学院全面对接新兴战略性电子信息产业,培养电子信息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曾被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评为 “明星学校”和 “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
招生计划: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专业
收费标准(元)
一、高职学历教育
1.文法财经类
电子商务、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管理
6800元/生/年
2.理工类
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通讯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通信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7800元/生/年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收费
1.文法财经类(二)
财务管理、物流管理
前三年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4800元/生/年,后两年按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6800元/生/年
2.理工农业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
前三年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4800元/生/年,后两年按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7800元/生/年
三、住宿费
950元/生/年
四、代办费
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考生所报专业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的专业或其它专业录取。
投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省招办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执行。
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按照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再进行任何加试。
毕业证书:在我原就读的学生均为统招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电子(网上)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按照国家助学金有关规定,统招大专(高职生)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大专(高职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被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