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4怎么录取?
发布时间:2024-11-09 10:37:30来源:未知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1怎么录取?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也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结合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已有五十余年办学历史。学院秉承“明德尚能,学以致用”的校训,以“质朴宽厚,崇实笃行”的大学精神,以“立足省内、面向全国、辐射两亚、注重实用、突出特色”的办学思路,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征和国土资源办学特色,围绕国土资源大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
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此之外,我校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不招肢残者,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不招肢残,色盲者。
录取原则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联)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录取时遵循自愿、分数优先为原则。
4、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学校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通过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奖、助、贷、勤管理
以下各项奖励与资助只适用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并按照国家及省政府最新颁布的标准执行,平均每年约有40%的在校学生能获得奖励及资助。
奖学金
1、获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励5000元/年;
2、获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奖励4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生数15%,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4、学校国土励志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获得以下资助
1、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到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办理;
2、国家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一等奖350元/月.生,二等奖250元/月.生,按10个月发放;
3、以勤代补:院学生工作处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临时生活补助:与全省普通高校同等对待。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也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结合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已有五十余年办学历史。学院秉承“明德尚能,学以致用”的校训,以“质朴宽厚,崇实笃行”的大学精神,以“立足省内、面向全国、辐射两亚、注重实用、突出特色”的办学思路,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征和国土资源办学特色,围绕国土资源大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
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此之外,我校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不招肢残者,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不招肢残,色盲者。
录取原则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间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联)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录取时遵循自愿、分数优先为原则。
4、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学校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通过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奖、助、贷、勤管理
以下各项奖励与资助只适用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并按照国家及省政府最新颁布的标准执行,平均每年约有40%的在校学生能获得奖励及资助。
奖学金
1、获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励5000元/年;
2、获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奖励4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生数15%,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4、学校国土励志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获得以下资助
1、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到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办理;
2、国家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一等奖350元/月.生,二等奖250元/月.生,按10个月发放;
3、以勤代补:院学生工作处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临时生活补助:与全省普通高校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