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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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28 02:06:03来源:未知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51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简介】

我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始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2001年甘肃省建筑职工工程学院、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甘肃省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立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底学院整建制划转甘肃省建设厅管理,成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学校,2008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移交甘肃省教育厅管理,2010年被批准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省示范校建设项目验收,现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6月成功入选“甘肃省13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学校”行列。

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有成人高等教育、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办学形式,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000余人。

学院设有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环境与市政工程系、建筑系、建筑经济管理系、测绘地理信息系、基础课部、思政部8个教学系部;以土木建筑专业为优势,以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为特色,形成了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7大类39个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依托甘肃建院组建成立了“甘肃省建筑职教集团”和“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职教集团”。建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院级特色专业,形成了传统专业稳定发展,特色专业优势明显,重点专业建设突出的良好局面。

学院现有教职工459人,教师390人,“双师型”教师227人,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5人。学院另聘有100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和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学院现占地面积312亩,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4.85万余册,电子图书1705GB;现在建成了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建有校内实验室和仿真模拟实训室34个,其中校企合作大型实验室4个;建立了64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建有国家第八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成立了全国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基地、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甘肃省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基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甘肃省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甘肃省建筑行业特种作业培训基地、甘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基地、甘肃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纸化考试考点等教育培训基地,主要面向建设行业开展职业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培训和技能鉴定。

作为华夏建筑业鼻祖---有巢氏的传人,建院几代人时刻牢记自身的使命,不懈努力,勤奋耕耘,尤其是转为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不等不靠,团结协作,勇克时艰,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脉络,立足学院实际,提出了“转观念,抓机遇,重特色,夯基础,保质量,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确立了“打造省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形成了“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能力本位、素质提升和长远发展,办学定位重点服务“四建、七业、三规”(四建包括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七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工程事业、建筑勘察业、建材业、装饰业、智能建筑业;三规包括国土规划、城乡规划、园林规划)”;教育教学紧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四条主线,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素质拓展、机制体制保障、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六大保障措施建设。学院发展连续上台阶,实现了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五个跨越,学院步入了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建校60年来,为祖国建设事业培育输送了近5万名高素质、受欢迎的建筑人才,毕业生遍及全国,在甘肃省内形成了“哪里有建筑工地,哪里就有建院毕业生”的局面。近三年来,甘肃建院师生踊跃参加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说课大赛、工程测量、园林景观、工程造价、BIM应用、财务会计、电工技能、计算机、英语等各类技能大赛,教师获地厅级及以上奖励9项,学生获地厅级及以上奖励63项,国家级奖励6项。学院毕业生连续多年就业率达90%以上,招生分数线和毕业生就业率均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办学成果斐然,先后荣获“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住建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甘肃省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兰州市平安校园”“兰州市绿色校园”、“兰州市卫生学校”等殊荣。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计划性质】高职(专科)单独考试、中高职一体化、统招。

【专业人数】

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特色专业】

1.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重点建设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2.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室内设计

3.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现代学徒制专业】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无人机应用技术

【报考条件】

1.已取得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甘招委发〔20182号)执行。

【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专业确定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录取规则】

1.实行大平行志愿录取。

2.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

3.对加分考生按国家及甘肃省教育厅、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总成绩。

5.凡被我院单独测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升学”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入学待遇】

通过单独测试和中高职一体化转段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三年制专科学费为4500/学年,住宿费500/学年。

另外,电子商务(德克特项目班)、计算机应用技术(德克特项目班)企业另收授课费、实训费等6800/学年;无人机应用技术(韦加班)企业另收授课费、实训费、培训考证费等5000/学年。

【奖励与贷款】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金额最高达8000/年。

另外,学院还设立“学长奖学金”、“甘肃建投育才奖学金”、“一建育才奖学金”、“二建育才奖学金”、“四建育才奖学金”、“六建育才奖学金”、“七建育才奖学金”、“长城公司育才奖学金”、“中大育才奖学金”、“兰州电信育才奖学金”、“兰州移动育才奖学金”、“大地保险奖学金”、“金兰创新创业奖学金”、“南方测绘育才奖学金”、“建苑检测育才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2.助学金

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贫困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深造机会】

1.我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属各本科院校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到本科院校学习2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该校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2.兰州理工大学“专接本”自学考试。学生在校3年期间同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核心课程及选考课程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取得专科毕业证半年后,同年年底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自考文凭国家承认,社会认可,且学历终身有效。

3.长安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我院设有继续教育函授站,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全国统一的成人专升本考试,依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上线录取,学制2.5年。

【就业方式】

学生毕业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30050

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 0931-2391150

招生就业处 0931-2323374

学生处工作处 0931-2391590

建筑工程系 0931-2393640

交通工程系 0931-2393510

建筑系 0931-2393780

建筑经济管理系0931-2393870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0931-2393830

测绘地理信息系0931-239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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