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03 03:44:05来源:未知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码:12789
2、宁波校区(本部):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宁海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檀树路809号
慈溪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线浒崇公路西
3、邮政编码:315012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5、办学层次:高职
6、办学情况: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校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百年来,学校秉承“厚德、进业、明智、笃行”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管理促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适时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成为一所“工、商”并重,对接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
学校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宁波,占地面积964亩,其中本部占地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13亩,建筑面积近2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33人,专任教师367人(具有“双师素质”占85.3%),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7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21人。
学校设有经管学院、智能电子学院、汽车服务学院、现代模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明智学院、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研究中心、智能家电工程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和大数据研究所等4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4个省特色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1个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宁波市协同创新中心、1个宁波市重点实验室;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2009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2009年、2014年和2016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2016年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2007年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2008年荣获宁波市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二等奖,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四次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2016年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中国校企合作好案例”。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利用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加强与国内外政府、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交流,探索实践“总部—基地”办学的县校合作模式、“点、线、面”结合的校企合作模式和“四个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其中依托宁海产学研基地形成的“总部—基地”办学的县校合作模式,创造性地将产学研合作的内涵扩展到了人才培养、技术升级、服务社会、文化引领,走出了一条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发展道路,实现了政、校、企多方共赢,被《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等媒体评价为“中国高职教育的‘宁海模式’”和“成为专家学者解读高职院校县校合作模式的范本”。
学校是浙江省首批获教育部核准开展国(境)外合作办学学历教育项目的高职院校。2002年学校与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举办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获得澳方颁发的“最佳海外教学成果奖”和“优秀管理奖”,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专业被评为省首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专业、中澳合作会计专业相继通过了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委员会的认证。2012年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在影视动画和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联合培养专业人才,每年有60余名学生作为交换生到台湾学习。学校还与其他28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国(境)外交流与合作。
近三年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值超过98%,综合评价称职率达93%,被授予“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称号。2018年学校毕业生通过全日制专升本被本科院校录取近500人。
今后,学校将更加主动服务浙江及宁波的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凸现“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持续推进基于“总部—基地”办学模式下的“县校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深化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创建办学特色鲜明、与行业高度融合的优质高职院校,跻身国内领先的高职名校行列。
第二章 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1)浙江省录取规则
学校对各专业设定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A、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B、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考生分数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7422148
(2)传真:0574-87422003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 附则
1、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中澳合作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3、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宁海校区就读。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慈溪校区就读。
4、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
5、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具体见我校2019年《学生手册》;在校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本章程自2019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执行。
7、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