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2-21 15:04:55来源:未知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1.院校国家代码:12061
2.校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邮政编码:321017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招生计划: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职生768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6.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人代表梁克东校长。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除此之外,空中乘务专业还应满足:
女生身高162~4350px,男生身高172~4600px;女生单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7,男生单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五官端正,牙齿排列整齐,皮肤无明显疤痕、斑点,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无狐臭,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
(5)具体的录取方式:
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学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无
D、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6)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费标准:
(1)汽车营销与服务、法律事务、市场营销、金融管理、文秘、传播与策划、体育运营与管理、小学教育(师范)、早期教育、经济信息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美术教育(师范)、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阿拉伯语、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19个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
(2)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学年;
(3)畜牧兽医、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3个专业学费为6300元/学年(浙江省内考生免学费);
(4)工程造价、会计、学前教育(师范)、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6个专业学费为6900元/学年;
(5)动物医学专业学费为7200元/学年;
(6)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护理、药品生产技术4个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
(7)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4个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
(8)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
(9)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5000元/学年;
(10)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体育运营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学费为16000元/学年;
(11)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7000元/学年;
(12)应用电子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5个专业学费为20000元/学年;
(13)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学费为21600元/学年;
(14)其他专业为6600元/学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师范类及临床医学专业为普通专科,其他专业为高职(大专学历)。
9.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4008265035
(2)传真电话:0579-82230622
(3)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1.院校国家代码:12061
2.校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邮政编码:321017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面浙江省招收高职生80名(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6.学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人代表梁克东校长。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具体的录取方式: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6)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费标准:参照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大专学历)。
9.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9107209
(2)传真:0579-89107209
(3)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筹)教学点
2019年招生章程
1.院校国家代码:12061
2.校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邮政编码:321017
3.办学性质:民办(2019年挂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4.办学层次:高职
5.招生计划:学院2019年面向浙江省招收高职生1500名(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6.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人代表梁克东校长。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身体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具体的录取方式: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6)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费标准:参照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大专学历)。
9.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2580055 传真:0579—82580066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
(3)QQ咨询群:12603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