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01 11:32:16来源:未知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48
3.招生代码:在陕招生代码:8140,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4.办学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制:三年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二条学院简介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5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
学院开设有20个三年制高职专业、14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形成了医学、护理、教育、财经、机电、建筑、汽车等7大专业类群,建成了7个省级重点专业,有在校学生8100余人,现面向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计划、专业及科类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公布为准。
第四条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及商洛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疗器械管理与维护、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民航运输、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5500元/年;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会计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中央空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统招高考生录取规则:
1.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第五章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第六条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2500元/年
4.校内奖学金:1500元/年
5.校内助学金:1000元/年
6.商洛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我院三年制高职的,免除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并一次性补助生活费3000元/人;商洛市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我院三年制高职的,享受6000元/年助学金。
7.所有学生均可申请创业资助资金、学院勤工助学资助等。
8.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条相关优惠政策
1.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校方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缴纳。
2.学生在毕业前考取特岗、从医从教者,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3.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第八条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高职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政编码:726000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0112 0914-2998383
传真:0914-2033800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由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