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03 02:50:53来源:未知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一、学校概况
学校代码:13113(国标),各省代码详见各省教育厅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院校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最大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具体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文理分科录取计划剩余在向主管省份职能部门申请允许后可以互调;对于计划未满的,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根据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参加征平志愿。
2、符合该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向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充分尊重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4、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校企合作班
依托江苏省的产业优势,与优质、大中型企业紧密合作,按行业职业标准共同设计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校企业双元教学。在校三年期间,根据企业对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求,达到“理论和实践”与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委培班学生除享有普通班学生的所有待遇外,还享有: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获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于学生的生活费,一部分用于抵缴部分学费,以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提供一份意外商业保险。
●可优先获得优质企业的就业岗位。可作为企业骨干员工、储备干部优先培养。
六、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
1、学费标准: 12000-13000元/生·年(浙江省、湖南省)
8600-13000元/生·年(其他外省)
校企合作: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2、住宿费:1500(空调)元/生·年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579902、87579903、87579643
传真:0514-875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