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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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

发布时间:2024-11-12 02:36:39来源:未知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

2019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江苏代码:13511487 部标代码:13104

高校全称: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

二、学院简介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30万平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学院设有食品学院、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酒店学院、财贸学院、健康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八个二级学院,开设食品、医药、生物、机械、电子、信息、旅游、烹饪和财会等各类专业35个。

学院积极推行“多元融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微软、大众、蒙牛、松下、雨润、柳工集团、扬子江药业等多家知名企业广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连续12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四、录取办法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5)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6)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①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②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③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④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注:符合第①、②、③条的考生,在201952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符合第④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六)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艺体特长或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①思想品德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

②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③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院专家认定)。

④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⑤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⑥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三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⑦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⑧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1日前登陆我院招生网并提出申请,并及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费:文科类4700/生•年,工科类5300/生•年,医药类6300/生•年,艺术类6800/生•年;

住宿费:1000/年(6人标准间、空调间)和1200/年(4人标准间、空调间)。

七、咨询方式

电话:400-799-95561350523135113505231487

传真:0517-87088029

微信公众号:jsspypzyjsxyzb

招生咨询QQ群:429783734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

邮编:2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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