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11 08:15:13来源:未知
2019年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遵义市新蒲平安东路1398号,有三个教学区和多个实训基地。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经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校(高职专科教育)。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占地1338余亩。学院现有七个系(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科学系、建筑工程系)和四部(社会科学教学部、成教部、中职部、培训部)。共开设61个高职专业,今年招生41个专业,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被授予“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专业”、“国家重点专业”、“贵州省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被授予“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国家重点专业”、“省机电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被授予“国家重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被授予省级开放性实训基地专业;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被授予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专业;学院质量提升工程取得良好成绩:智能制造获批省级重点专业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获批省级骨干专业;电子信息和汽车服务获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韦泰敢和汤智华获批省级职教名师;《网页设计与制作(HTML+CSS)》、《零部件测绘》和《模拟电子技术与实践》获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杨代民大师工作室;市级乐猛勇大师工作室;市级徐廷尧大师工作室。
学院不断更新办学理念,始终视教学质量和就业为生命线,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大力推行产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平台,并积极响应贵州省工业强省战略围绕区域经济发展趋势调整专业结构,为“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培养优质的高技能人才全面助推各地园区发展。学院与科工集团航天十院(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405厂、梅岭化工厂等)贵航集团011基地(红林机械厂)成都铁路局(贵阳分局、遵义分局)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的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如福耀玻璃、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公司、上海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通力减速机械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实训实习、顶岗实习和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毕业生面向省内军工行业、地方及经济发达省市区就业,高、中职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6%。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招生计划见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目录。
四、录取原则
1.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属于高职高专录取批次院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贵州省提前批次录取,高职专科在各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2.省内所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3.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学院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条件符合者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学院在读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5.艺术类:原则上以考生文化成绩为基础,文化分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考条件,男生净身高1.70米以上,女生净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外露部分无疤痕,色盲、色弱限制报考,高职毕业时年龄不超23周岁。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男生净身高1.70米以上,女生净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外露部分无疤痕,色盲、色弱限制报考,高职毕业时年龄不超22周岁。
7.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录取条件,高考数学分数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会计专业数学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英语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贵州省2019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2.奖励及资助: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
①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
②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并积极开辟校外勤工机会,让学生在接触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也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
③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办理。
④自2009年起已全面开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⑤根据《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贵州籍农村贫困学生可享受减免学费3500元/年。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通过招生报考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邮 编:563000
联系电话: 0851-28612782
联 系 人:陈老师、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