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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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本科

发布时间:2024-11-07 22:00:31来源:未知

徐州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本科

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现设有丽水路校区、三环南路校区。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男女比例:无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4、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江苏省:在统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省控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

江苏省外: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分。

5、艺术、体育类录取规则(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江苏省美术类、体育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录取排序分数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档艺术、体育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江苏省外美术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省控线的考生,按照其所在省公布的综合分折算办法将其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折算形成综合分。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预留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本年度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我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7、对录取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683105200

2、传真:051683689775

3、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

4、邮编: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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