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0-18 21:33:37来源:未知
2019年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3D打印技术方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焊接技术与自动化、飞行器制造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应用韩语(跨境电商)共27个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邮编:11800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共4个专业在浪头校区(分校)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邮编:118009。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7.7427万平方米(约合5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7.3 平方米;生师比19.5;专任教师33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07.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881.8元;图书35.7万册,生均图书 49.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4人间1200元/年,6人间8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学校奖学金(每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四等奖学金500元;合作企业设立了“曙光奖学金”、“福鞍奖学金”、“曲静奖学金”等。其中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总人数的20%。
特困生解困措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爱心助学基金及扶贫助学。其中,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500元。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700—800元。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考生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按照招生省(市、区)调档比例的相关文件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9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有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5-3853111 、3853211、385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