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1-01 06:43:59来源:未知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约合73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3平方米;生师比15.7:1;专任教师28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6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550.7元;图书49.9万册,生均图书103.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①学费8800元/学年的招生专业4个:汽车营销与服务、统计与会计核算、市场营销、审计。
②学费9900元/学年的招生专业19个: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空中乘务。
③学费11000元/学年的招生专业4个: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护理。
④学费15900元/学年的招生专业2个: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开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网络技术)。
(2)住宿费
公寓1600元/学年;宾馆式2400元/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学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有关程序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生。学校设立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标准可达8000元/年/生,按照当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规定进行办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97555 3155577 437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