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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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本科

发布时间:2024-11-03 02:51:19来源:未知

辽东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本科

辽东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东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临江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

本科办学专业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金融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统计学、汉语言、朝鲜语、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专科办学专业有: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应用韩语、导游、酒店管理。

金山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

本科办学专业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护理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英语、日语、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办学专业有:护理、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前教育、应用化工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精密机械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空中乘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人物形象设计、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143万平方米(约合1231.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3平方米;生师比13.2:1;专任教师9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3%,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952.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830元;图书106.5万册,生均图书7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辽东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认真把握宏观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改革和创新,紧密围绕辽东学院转型发展、建设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按照培养具有优良品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坚持向服务辽宁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紧缺学科专业倾斜;坚持向具有深厚历史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特色学科专业倾斜;坚持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优先;坚持与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联系。

认真分析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省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往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和各省(市)生源变化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高、贡献力强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它语种慎报;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英语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


(二)专科(高职)专业

注: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最新的审批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东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标准:1200(四人间)、8001000(六人间)、500(八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辽东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起可申请, 8000/年,二者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起可申请, 5000/年;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起可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年。同时,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的企业奖学金、励行助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3)其它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开学报到时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文件规定执行,如无规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在辽宁省招生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艺术类在其它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招生省份文件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临床医学(专科)专业的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报考的学生必须是《2019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可报考本培养计划行政区域户籍范围内的考生,并且须将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志愿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考生只能在定向就业县中选择一个县报考,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按照规定完成户籍审查及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在专科提前批投档录取,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调整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辽东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各省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1)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省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省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艺术类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1)辽宁省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排名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2)其它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七、联系方式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

位:辽东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真:0415-378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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