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2-25 02:41:14来源:未知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26
校 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和山西煤炭行业企业,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三、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招生计划。
1、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
2、征求各教学系(部)及有关部门意见;
3、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修改、平衡;
4、学院院务会审核通过;
5、上报省教育厅。
四、录取规则:
1、我院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及人数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时,我院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核,文理类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综合类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相加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3、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男女比例: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5、外语语种:无限制。(但我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6、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
五、录取通知书签发
签发人:马长江 职务:院长
六、收费标准
我院根据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3]204号文件工学类每生每年最高7000元,文学类和管理类每生每年最高6500元,学校可在10%的范围内向下浮动;住宿费4人间每人每年1200元,6人间每人每年800元。
七、奖助措施:
1、奖学金。学院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励,奖励项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3000元。
2、贫困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院另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1)凡报考我院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专业的贫困考生(建档立卡)学院提供当年5250元/生的专项助学金;
(2)凡报考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贫困考生(建档立卡)学院提供当年3250元/生的专项助学金;
后两年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考核优良者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助学金。
八、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邮 编:044000
联系电话:0359-2439999 23679999
传 真:0359-2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