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
发布时间:2024-11-01 06:44:11来源:未知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85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制:三年
六、学院概况: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石家庄市政府重点建设的低碳、生态、智慧新区——正定。创建于1924年,始称“直隶第八师范学校”,1953年改名为“河北正定师范学校”,2007年改建为“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七、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体检合格。
2.空中乘务专业只接收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网站,志愿填报时在专科提前批填报。该专业要求考生思想进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容较好、形象气质佳;要求女生身高1.63~1.74米,男生身高1.74~1.85米;要求体重(千克)为[身高(厘米)-110]×90%~[身高(厘米)-110]之间;视力要求无色盲、无夜盲,双眼矫正视力在C型表上不低于0.5;身体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腋臭、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要求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
3.考生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护理、助产专业在我院护理学院就读。
八、录取原则
(一)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并适用于投档、分专业等录取环节。
(二)对投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录取:
1.非艺术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联考成绩,美术类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速写、色彩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其第一专业志愿。因考生体检等条件不符合其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要求时,即录取其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均不符合其填报所有专业要求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适合专业予以录取,若考生条件均不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要求时予以退档。
(四)新生报到后,学院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500元。
学费减免或资助办法:详见学院学生处网站。
十一、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正定华安西路29号(邮政编码:050800)
护理学院地址:石家庄裕华区太行大街202号(邮政编码:050035)
咨询电话:0311-87532172、87532111、87532112、87532128、87532173
官方咨询QQ:800026672,咨询QQ群号:37465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