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普通类专科
发布时间:2024-12-24 10:48:41来源:未知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院校代码:113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180 (其他各省代码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制造类和服务类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举办高等教育40余年,是国家和湖北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院,也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学院坐落在武当山麓、汉水之滨的十堰市中心城区。作为“中国卡车之都”,十堰因车而建、因车而兴,是国家特大型企业东风汽车公司的发祥地和重要生产基地;世界文化遗产、道教圣地武当山闻名中外;亚洲第一大人工淡水湖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一江清水从这里送往首都北京。
学院在校生近万人,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国家级实训基地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建筑格调典雅,功能完善,学生生活区环境优美,宁静怡人。校园内10余个园林各具情趣,湖光山色,人文与自然交相辉映,被誉为湖北省最美丽的校园。
学院不断探索和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注重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并着眼于在校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与熏陶,引进了20多家企业进驻校园,建设了1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43个专业均建有工学结合的实训中心,并建有总面积两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制造技术和国家汽车检测维修实训基地,形成了“校中厂”、“厂中校”的“双园融合”办学模式,让学生在校期间,体验真实的工作环境,接受真实的工作任务,感受真正的企业文化和职业氛围,帮助学生重拾自信,重塑目标。近年来,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95%以上,稳居同类院校前列,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进入新时代,学院将继续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助推产业升级、保障师生发展”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奋力实现“建成国内一流高职,成就师生美好生活”的“湖工职院梦”!
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批次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相应批次进行录取。
3.报考我院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相应批次合格成绩,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份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准,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尊重考生专业意愿,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5.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
6.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手续
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开学时间和报到入学截止时间以“入学须知”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六、资助措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贴息,贷款金额可达8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在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2、学院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入学。
3、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等。
4、学院设立有“贫困生基金”,用于贫困学生的资助。
七、证书发放
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大学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获得专科文凭。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政编码: 442000
咨询电话:0719-8126013 8126015 812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