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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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0-30 13:21:05来源:未知

2024年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外国语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外国语大学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365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外国语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层级奖励制度;设立了“吉外之星”、“五星级志愿者”、“十佳社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精品社团”等多类别特色个人和集体奖项;设立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拓宽资助育人途径;同时,专设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方式,形成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校“奖、助、勤、贷、减、免、补、缓”为保障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会计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英语(五年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翻译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意大利语专业、葡萄牙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英语(四年)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专业、波斯语专业、波兰语专业、泰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0元;


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希腊语专业、乌克兰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0元;


编辑出版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德语、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德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收英语、法语语种考生;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和其他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日双语、英韩双语)中除英语外的小语种及小语种专业均为零起点培养。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英语(英德双语)、英语(英法双语)、英语(英西班牙双语)、英语(英日双语)、英语(英韩双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翻译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英韩双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2.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


3.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4.普通专业(类)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类)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不服从专业(类)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类)优先,如专业(类)也一致,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5.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顺序排队”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有统考或联考规定省份的考生,认可各省统考或联考相关专业合格成绩,无省统考或联考省份,认可其他院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统考或联考省份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无统考或联考省份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7.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德语(中外合作办学)、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按教育学类招生;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按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3585  84533588  84533589  84565054


联系人: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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