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藏区“9+3”毕业生招生章
发布时间:2024-10-30 06:09:55来源:中职中专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藏区“9+3”毕业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21]28号)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我院2021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实施原则
2021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面试)”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专业
2021年“9+3”单独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电气自动化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德育成绩。
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院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四)录取照顾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