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时间:2024-11-03 02:48:12来源:中职中专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操作简介
一、登录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二、登录方式:
1、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须先注册后才能登录
打开登录网址,进入登录界面,设置登录名和密码,再点击“注册”(在注册前,可打开“学生用户系统使用手册”,学习注册方法),注册成功后,再使用设置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
2、非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登录
只要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都可以登录该系统进行信息维护或相关操作,登录方式:
(1)凡设置了登录名及密码的,按其设置的登录名登录。
(2)没有设置登录名和密码的,使用身份证登录,其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中的8位生日数字。
3、登录名或密码丢失后的处理办法
如登录名或密码遗失,可尝试用身份证号登录。用身份证号登录仍无法成功的,可以请县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重置密码,重置后再采用身份证号登录,其密码为8位生日数字。
关于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位办理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想要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们大家好!
1、请需要继续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详细填写续贷声明,不填写者,影响继续贷款!
2、需要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6月23日前到学院开具证明,回生源地进行办理。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学生在校读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学生高校毕业后三年内为宽限期,可在每年12月20日前清还利息。宽限期满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偿还本金和利息。现将办理此项业务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提醒:要记住自己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查询)
二、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的必备材料
依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分为:续贷学生申请、在校学生首次申请、、新生申请三类,各类学生申请时提供资料如下:
(一)、在校生继续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村(居)委会、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两份;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签字盖章一份;(提供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备查)
(二)、在校生首次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村(居)委会、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两份;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两份(仅限省内高校);在外省就读的学生,首次贷款需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一份;
3、符合贷款条件的证件:如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等及其复印件一份或其它有效贫困证明一份;(贫困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
4、学生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蓝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一份。
(三)、新生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毕业高中、村(居)委会、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两份;
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一份;
3、符合贷款条件的证件:如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等及其复印件一份或其它有效贫困证明一份;(贫困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镇(街办)民政部门审核。
4、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7、蓝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一份。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间安排
1、在线申请及资格审查时间:
在校生7月1日——7月31日;新生8月1日——8月30日
2、贷款学生还本、还息时间安排:
①还本时间:每年1月-11月(注:每月1日-10日)
②还息时间:每年11月至12月20日前。
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贷款审批表下载地址:http://www.wyedu.sn.cn/uploadfile/2014/0710/20140710042156138.doc
各种表册下载:QQ164056831;20374743607;132339902.
四、资助中心受理流程
1、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提醒:签订合同时,按手印手指为左手食指),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各持一份,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2、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由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学校报到。高校将回执录入后县资助中心确认回执,报开行审批后将贷款打入学生就读高校所在账户,学校扣除学费后余款在学生支付宝账号,学生毕业后按合同还本还息。
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