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31日9时开始
发布时间:2024-12-17 09:36:44来源:中职中专
2018年高考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将于7月31日9时开始,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一、填报时间
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31日9时-8月4日12时。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一定要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志愿填报并提交信息,志愿填报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
二、填报范围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三、填报入口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18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及志愿查询入口”,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四、填报注意事项
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因此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及省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尤其是录取规则部分,并依据《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信息,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
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文史类与理工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
每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填报征集志愿。
五、保管志愿密码、错时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系统登录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不得转交老师或其他人代为保管,以防密码失密。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考生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以免因网络拥挤和堵塞等原因影响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