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生征兵报名条件时间,湖南大学生征兵待
发布时间:2024-11-04 07:39:06来源:中职中专
【报名条件】 年龄、身高等均有要求
从应征入伍来看,对大学生的年龄、身高、视力和体重等均有要求。男性:160cm以上,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158cm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体重标准: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特别提醒,符合当年征兵条件的高校新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下载打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也可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在8月5日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应由县、乡兵役机关将其网上报名的学历由“高中应届毕业生”改为“高校新生”。此外,男女生报名时间、流程略有不同,详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和湖南省征兵微信公众平台查看,也可咨询当地兵役机关。
【优先优待】 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除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同时,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入学或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选用培养】 可优先提干,保送入学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入伍一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条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一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校院校培训。
【就业服务】 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人员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