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高考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09 20:31:17来源:中职中专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现就高职扩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下同)毕业生报名、考试和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对象
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院校主要分为2类。
1.普通高职院校
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和2所职业本科院校都参加此次专项扩招考试。
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制3年;
2.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的职业院校
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学制2年,培养地点在中职学校。
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试点项目,是省教育厅为缓解优质高职院校容量不足的问题,于2020年启动的一项试点工作。遴选了25所省内优质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培养工作,高职院校为招生主体,实际的培养地点在联合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主要负责组织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与联合培养的中职学校共建教师团队,共同组织教学。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获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已取得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未录取的考生自动获得报考高职扩招高校、参加扩招专项考试的资格,无需重新进行高考报名,但仍需进行高职扩招院校报名。
专门面向符合报名条件(含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的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于2020年10-11月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江西省户籍(登记时间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
②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学习经历;
③具有江西省高中(或中职)阶段连续三年学籍;
④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高考补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
注: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无需进行补报名,直接进入下一阶段的高职扩招院校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00—7月8日17:00,逾期不报。
(2)报名地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可在学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定居地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本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3)报名程序:
①报名申请:本省户籍报名人员按上述规定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补报名,并按照规定交验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学籍表或名册)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
#p#分页标题#e#外省籍随迁子女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开具的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或毕业证),考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同本的户口簿(如不同本,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办证期间可凭公安部门开具的回执)等原件。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②信息采集:各县(市、区)招考办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连接身份证阅读器、摄像头)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同时通过摄像头在高考报名专用背景布前现场拍照,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补报名考生号考试类型和科类代码(考生号第9、10位)统一为“91”,其余按原编排规则顺序编排。
③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在报名现场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县(市、区)招考办应在报名现场提前准备供考生网上报名的电脑。
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县(市、区)招考办在现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仔细核对《报名登记表》相关内容,无误后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⑤补报名考生免缴高考报考费。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纸质档案建立有关要求按《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赣招委字〔2019〕13号)相关要求,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2.高职扩招院校报名(选报院校和专业)
(1)报名时间和办法:2020年7月3—10日,报考2020年高职扩招的考生(含补报名考生和高考报名考生)在获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后,均要参加高职扩招院校的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1所高职院校(招生院校、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信息)。高校保送生、高职单招等提前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考高职扩招。
考生自行登录拟报考高职扩招院校的网站按照要求报考并填报相关基本信息。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
(2)高职扩招院校资格审核
①高职扩招院校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7月12日12时前。
②审核办法:高职扩招院校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汇总(姓名、身份证号等),通过“江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数据报送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网址另行通知)。
③信息查询:已报考高职扩招的考生于7月12日14时后登录所报院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3)考生现场确认
已报考高职扩招的考生于7月13日到所报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缴费(高职扩招考试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和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工作
高职扩招由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2号)的有关要求单独组织实施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类专业可以加试外语;技能测试应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和特色设计测试内容或项目。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7月14日;考试地点、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和考场编排由招生院校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考试纪律:各高职扩招院校在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确保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p#分页标题#e#各高职扩招院校要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基础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合理确定文化考试分数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已向社会公布的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高职扩招院校应组织拟录取的高考补报名考生(考生号第9、10位为“91”)的体检工作,在报送扩招录取信息时须一并上报相关考生体检结论信息。
高职扩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扩招计划和专业,不得违规突破。
通过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经高职扩招录取后,不再具有统招录取资格。
(二)优惠政策
高职扩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7月22日前,高职扩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7月26日前,高职扩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数据报送系统”,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扩招录取通知书。
3.7月29日前,职扩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五、组织保障
1.加强扩招组织领导。本次高职扩招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要加强对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要统筹落实好高职扩招与统一高考工作任务,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招生院校纪检部门须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扩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扩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4.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本地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切实做好志愿填报、信息发布等工作,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各项考试招生及有关政策。
六、其他事项
根据我省高职扩招工作安排,在今年10—11月还将专门组织面向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的高职扩招报名和专项考试录取,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自行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有关实施办法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