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4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10 14:41:18来源:中职中专
学校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成长发展,我们学校就需要我们自己多多发展我们自身的水平,只要我们自身的水平提高了,我们学校自身就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学生们的成长就会更好,学生的发展将会变的更加的优秀,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加优秀的发展和成长,让学生的以后打下坚实的基础。
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成绩优先的办法。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2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4、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5、身高未达到1.56米的考生慎报护理、助产、医疗美容技术专业。
6、学校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等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奖、助、贷学措施:我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学习形式
学校实行全日制教学,军事化管理;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计算机、英语、普通话和礼仪等方面强化训练;实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机制,结合就业岗位,使学生获得多种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创业保障
1、所有学生入校签订《就业协议》,2017级凡是经学校面试合格的学生,可以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合格毕业学生,毕业安置100%在成都主城区和天府新区;
2、立志创业和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鼓励和支持创业,协助筛选创业项目,免费开展创业技巧的培训,并协助提供金融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