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入库服务证书依据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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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入库服务证书依据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01来源:未知

关于人才入库服务证书依据的声明

各有关单位:近日,我单位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关人才入库服务证书依据的问题,并关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对举报反映“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的郑重声明》(见附件),现声明如下:

1、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的能力水平评价活动所颁发的证书,如果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不作为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人才入库的证书依据。

2、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以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作为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人才入库的证书依据。

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关于对举报反映“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的郑重声明

近日,我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才公司)以“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义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及江苏英才公司不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该机构及其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该机构也不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其所发证书信息不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查询。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以下简称国办73号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以下简称人社部68号文)相关要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江苏英才公司颁发印有“全国” “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证书,声称政府认可,违反了国办73号文、人社部68号文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国技能人才评价市场秩序,我中心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用人单位、相关院校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出现的类似问题,请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也可将有关证据线索提供至zhengshuzhili@mohrss.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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