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关于加强反诈骗个人责任承诺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3来源:未知
为贯彻落实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加强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职业信用能力建设,提高职业人群反诈骗能力,自2022年4月2日起对申请职信网证书产品的个人进行反诈骗个人责任承诺管理,应用范围为已经申请但未获得证书、已经获得证书需要补发修改和即将申请证书的个人。
申请人本人通过实名微信扫描反诈骗个人责任承诺管理二维码进行填写并签名,同意并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承诺也无法进行二次承诺。证书资料采集依然通过服务中心、服务站、信用单位进行提交,证书资料与个人承诺双重验证后颁发证书并逐级分发。舆情监控邮箱:support@ocecc.cn
特此公告。
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