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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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6 05:30:53来源:未知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是威海市唯一的综合性公办艺术学校,位于威海市沈阳中路276号,前身是山东省乳山幼儿师范学校。学校坚持以艺术教育为主特色,形成普通高中教育、“三二连读”高等教育、普通中专教育“三足鼎立”办学格局,开设美术绘画、音乐(舞蹈)、影像影视、服装展示、学前教育、美术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学校实行全寄宿制管理。


一、招生计划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生招生计划150名,其中:美术生(含影视影像)100人,音乐生35人(声乐15人、器乐10人、舞蹈10人,器乐不招收打击乐,舞蹈只限中国舞),综合艺术生(只招收模特)15人。


二、招生条件


1.威海中心城区(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美术、音乐、舞蹈、模特等专长基础的学生。




三、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威海教育网,点击“威海市高中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报名参加艺术特长生专业统考及填报学校志愿,志愿填报为威海艺术学校。美术(含影视影像)、声乐、器乐、舞蹈、模特限报1项,不得兼报。


四、专业考试


报名我校普通高中艺术班的学生,须参加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威海市直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专业统一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关于 2021年威海市直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专业统考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招考办[2021]7号)。


五、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 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教发〔2014〕13 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 6 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 C 等,且至少有 3 项需达到 B 等,达到B 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 5 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 C 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 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 D 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从专业合格并报考我校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按中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0分,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报考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相应缩减招生计划。


六、培养方式


我校普通高中艺术生培养目标为艺术类升学教育,实行普通高中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学业合格后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全省统考和各高校校考)和夏季普通高考,通过艺术类高考达到升学目标。


专业课程设置如下:


美术(含影像影视):素描、色彩、速写、风景写生、美术鉴赏、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等。


音乐: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


舞蹈:舞蹈基本功、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舞蹈即兴创编等。


模特:模特基本功、形体、音乐、化妆、公共礼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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