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2024-10-30 13:03:38来源:未知
山东省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院划定最低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分类别分专业按计划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单独划线录取。
4.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5.公示无异议,我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