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5-01 19:12:47来源:未知

青岛烹饪学校始建于1958年,1981年开办职业教育,2011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012年经省教育厅审批,与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开办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大专。
学校是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教育部关工委科研课题实验学校、全国烹饪专业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烹饪协会会员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山东省旅游类专业教研中心、青岛市职业技能培训站、鉴定所。近三年获得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山东省烹饪餐饮业培养人才贡献奖、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工作单位、山东省示范家长学校、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创业明星学校、山东省职教师资培训先进集体、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文明标兵单位、青岛市文明校园、第四届青岛市教育改革创新奖、青岛市烹饪大赛突出贡献单位、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和西餐烹饪专业—青岛市首批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烹饪和服务专业--青岛市“双高名牌专业” 、2015-2020学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等级、西餐专业入选第三批山东省中职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020年度最具社会满意度学校、2020-2020年度金凤凰城市特色教育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职业中专 三年 40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必须均达到C等级及以上。
(三)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D1E等级及以上。
(五)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对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呈阴性。
录取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岛烹饪学校)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