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艺文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4-11-03 04:05:20来源:未知
(1)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取国家助学金,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按照家庭贫困程度,分为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三个档次,共两年)。
(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3)凡学校成绩优秀、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经各级评审机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奖励。
(4)除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外,我校自己还设立有学校奖学金。
(5)具体资助政策、发放标准及申请方式以当年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