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沙职业技术学校2024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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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沙职业技术学校2024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28 00:05:50来源:中职中专

成都市金沙职业技术学校2024招生简章 摘要:关于我们对学生的就业方面,我们学校当然也有着我们自己的一个理论发展,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成长中中。

关于我们对学生的就业方面,我们学校当然也有着我们自己的一个理论发展,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成长中中,我们想要给学生一个优秀的未来,我们首先就是要帮助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专业,说什么也不如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专业能够来的有力。所以我们给学生的就业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帮助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专业。

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奖助政策: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入学须知:

(1)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且中考成绩上当地普高分数线者(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报本校为第一志愿方可录取)。

(2)高中起点三年制中专招收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报到注册)。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就读我校的全日制中专学生可免除三年学费。

(4)就读成都金沙职业技术学校的一、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学生家庭困难者个人提出申请,出具乡镇以上相关证明,学校按学生总数的20%确定人数,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生)。

(5)为便于学生学籍录入上报和办理中职学生资助银行卡,新生报道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未满18周岁也可以办理,详询学生所在户籍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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