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开设专业有哪些及介绍 什么专业就业前景好
发布时间:2024-11-01 19:01:05来源:未知
浙江警察学院开设专业有法学、侦查学(预审监管方向)、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公安舆情管理方向)、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反恐怖方向)、涉外警务,其中国家特色专业有治安学。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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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本) | 法学 |
公安学类(本) | 侦查学(预审监管方向)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公安舆情管理方向)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反恐怖方向)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治安学 |
计算机类(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公安技术类(本) | 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 |
排名 | 专业名称 |
---|---|
1 | 公共安全管理 |
2 | 刑事侦查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胜任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侦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系统的侦查及相关能力的训练培养,掌握侦查实战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相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3.系统掌握公安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治安学、犯罪学、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5.系统掌握犯罪现场勘查、侦查办案程序、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以及涉外警务等侦查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6.具有警械武器使用、擒拿格斗、驾驶和查缉等警务技能;
7.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8.具有依法侦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的能力,具有较快适应相关专业工作的能力;
9.具有处理警察公共关系的能力,具有开展相应群众工作的能力;
10.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初步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公安学。
核心课程:侦查学总论、犯罪学、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公安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犯罪现场勘查实训、侦查措施实训、模拟讯问、刑事案件侦查实训、侦查实战技能综合训练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公安舆情管理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到与从事治安系统各业务部门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基本训练,掌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掌握公安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研究发展动态。
4.了解公安学相关专业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5.能够运用治安学理论知识分析和处理相关公安实务、解决实际问题,胜任治安系统各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并具备下列基本业务能力:
(1)公安派出所工作(含城乡社区警务);
(2)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3)公安人口管理;
(4)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5)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
(6)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7)治安巡逻、盘查防控;
(8)处置突发事件;
(9)治安案件查处;
(10)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治安自治和志愿服务;
(11)制作常用公安法律文书;
(12)治安系统各业务部门的其他工作。
6.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能够熟练进行网上办公、办案;具有运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和阅读本专业英文文献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与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警体基本技能和驾驶技能。
主干学科:公安学、法学。
核心课程:治安学原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户政与人口管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保卫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重在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强化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实战能力。实践教学环节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实践(含上机、案例教学、实训、模拟训练、参观、调查等)、毕业论文、课外科研活动等环节;校外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派出所日常工作实训、户口登记实训、居民身份证查验实训、突发事件处置实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实训、治安巡逻盘查实训、治安检查实训、治安案件查处法律文书制作实训、危险物品管理实训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代码:030606TK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政治理论、法律、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社会学、犯罪学、心理学、逻辑学、痕迹检验、刑事摄影、文件检验、公安文书写作、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刑事特情、预审学、查缉战术、会计学原理、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概论、会计资料勘验、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走私犯罪案件侦查、射击、驾驶、擒拿格斗等。
相近专业:
公安情报学 国内安全保卫 涉外警务 公安管理学 犯罪学 警卫学 消防指挥 边防指挥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
培养目标
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系统掌握职务犯罪侦查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在检察、纪检、公安及企事业相关工作岗位上所需的侦查技术能力,能在检察、纪检、公安及企事业相关工作单位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高级应用性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要掌握经济犯罪侦查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受到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方面的训练,具有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熟练运用侦查策略方法和物证分析技术;2.掌握经济犯罪的法律法规;3.熟悉经济犯罪侦查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4.具有较为扎实的经济犯罪侦查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计算机和外语知识;5.具备擒敌、射击、驾驶等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