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开设专业有哪些及介绍 什么专业就业前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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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开设专业有哪些及介绍 什么专业就业前景好

发布时间:2024-11-03 19:01:04来源:未知

南京师范大学开设专业有哪些及介绍 什么专业就业前景好

南京师范大学开设专业有哲学、经济学、金融学、金融数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其中国家特色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动画。



南京师范大学开设专业
类别专业名称
哲学类(本)哲学
经济学类(本)经济学
金融学类(本)金融学金融数学
经济与贸易类(本)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类(本)法学
社会学类(本)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本)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非师范)
教育学类(本)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
体育学类(本)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非师范)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古典文献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英语(中美合作)翻译(双外语)英语(师范)
新闻传播学类(本)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学
历史学类(本)历史学(师范)(非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
数学类(本)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物理学类(本)物理学(师范)(非师范)
化学类(本)应用化学化学(师范)(非师范)
地理科学类(本)地理科学(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海洋科学类(本)海洋资源与环境
生物科学类(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师范)
心理学类(本)应用心理学
统计学类(本)统计学
能源动力类(本)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电气类(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
电子信息类(本)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
自动化类(本)自动化
计算机类(本)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非师范)
土木类(本)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测绘类(本)测绘工程
海洋工程类(本)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类(本)生物工程
工商管理类(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类(本)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中美合作)
旅游管理类(本)旅游管理
音乐与舞蹈学类(本)音乐学(师范)(声乐)(器乐)舞蹈学(师范)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美术学类(本)美术学(师范)绘画(师范)中国画(师范)
设计学类(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前景好的专业
排名专业名称
1外国语言文学类
2古典文献学
3西班牙语
4理科试验班类
5戏剧影视文学
6财务管理
7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9电气类
10软件工程
南京师范大学专业介绍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

  培养目标:主要为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及文化宣传单位培养高层次中文学科教学、科研和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学、文学概论、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西方文论、西方美学史、文艺美学、词学、古代文论、比较文学、科研论文读写、中国语言学史等必修课,并开设文艺学系列、古代文学系列、现当代文学系列、外国文学系列、语言学系列等数十门选修课。

  专业特色:本专业建立在由唐圭璋、孙望、段熙仲、徐复等学术巨匠所奠定的学科基础之上,坚持以“三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学习为核心,高度重视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文科基地班集中了汉语言文学专业最优秀的教师资源,授课教师都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其中绝大部分是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同时实行本科生导师制,配备副教授以上的导师来指导学生进行专业性研究。

  就业去向:60%左右的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研究生;其余自行考研或自主择业,可从事新闻、宣传、秘书、出版、教育等工作。

  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国家首批特色专业、江苏省首批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中等学校“教学研究”型语文师资和优秀教育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学、古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现代文学、语言学概论、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学、普通心理学、学科(语文)教育学、科研论文读写、书法艺术等必修课,并开设了文艺学、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等数十门系列选修课。

  专业特色:本专业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从1952年院系调整起,就是国内首批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的师范专业之一。目前拥有一个国家精品课程(中国现当代文学),三个省级精品课程(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和中国现当代文学)。本专业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0%担负本科教学任务,着重培养学生的“大语文”思维能力和专业技能。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业教师57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19人,讲师7人。

  就业去向:中等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单位。

  汉语言文学(高级秘书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秘书及行政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学、文学概论、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史、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档案管理、秘书学概论、公务文书写作、广告学、公务员制度、秘书实务、现代企业管理、办公自动化、公关礼仪学、大众传播学、科研论文读写等必修课,并开设20余门专业选修课。

  专业特色:本专业拥有全国唯一的相关学科“应用文体学”的博士点和硕士点。专业紧扣社会发展,以培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较高层次秘书为出发点,形成了自己鲜明而特有的学科特色。专业与韩国等大学建有广泛的秘书合作培养机制,学生可以较方便地申请公派赴韩国等大学学习交流。学科研究中,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教材体系,古代文牍学的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本专业承担各级公务员培训工作。专任教师中90%具有博士学历,其中教授、副教授6人,讲师3人。

  就业去向: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方向)

  培养目标:主要为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单位培养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学、古代文学、外国文学、艺术概论、编辑学概论、编辑实务、出版学概论、图书学概论、中国编辑出版史、专业法律基础、现代编辑出版手段、图书发行与外贸教程、外国出版概况、编辑应用文写作、音像电子出版、科研论文读写等必修课,并开设20余门专业选修课。

  专业特色:本专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文化产业要求的“大出版”为理念,逐步建构起包括高校、出版社、杂志社、书店、图书市场等在内的学界与业界联动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有着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能够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出版产业的特殊要求。本专业以汉语言文学学科为依托,重视培养学生全面人格精神和人文素养,做到了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编辑出版与其他学科、知识素质与应用技能的有机结合,培养了大批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造力的高层次复合人才。

  就业去向:新闻出版、期刊杂志、文化宣传等部门。

新闻学

 ——江苏省品牌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从事新闻工作的记者、编辑等专门人才,同时也培养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宣传人才和公共关系人才,培养广播、电视的音像节目制作人才。

  主要课程: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传播学概论、新闻摄影、新闻传播法学、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学、新闻编辑学、新闻评论学、中国新闻史、外国新闻史、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新闻采编、报纸电子编辑与实践、新闻优秀作品选读等专业必修课,以及广告学概论、舆论学、网站制作、体育新闻报道等10余门专业选修课。

  专业特色:该专业创办于1964年,是全国较早创办新闻专业的高校之一,是江苏省高校唯一的新闻专业省重点学科,是目前全国师范院校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新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江苏省第一家新闻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家新闻特色专业建设点,是江苏省品牌专业,也是南京师范大学品牌专业。

  新闻学专业现有在职教师1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和在读博士生10人,已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学术视野开阔的师资队伍。

  新闻学专业的毕业生广泛分布于全国尤其是江苏省的各大新闻媒体,其中已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担任了这些新闻媒体的主要领导,绝大多数人则是这些单位的业务骨干力量。

  就业去向:各级各类新闻单位,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

法学

法学——教育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江苏省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科研能力与发展后劲的法学研究人才;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专门性的法律实务人才;培养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法律修养的社会管理人才。为国内知名法学院校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的生源;为江苏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律师与公证实务等。

  专业特色:本专业为教育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全国只有五个法学院校),江苏省特色专业,也是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特区。法律实验中心是江苏省省级示范实验中心,依托法学院成立的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法学专业已经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从高考直接选拔的普通四年制法学本科专业;进入我校其他专业学习两年后经过选拔考试进入法学院学习的“2+2”的跨专业培养模式;与南京医科大学合作培养的医学、法学的双学位“4+2”模式(四年医学加二年法学);进入我校的外国语学院学习二年外语后再学习法学专业的“2+2”外语、法学模式。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在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从事立法、政府法制、审判、检察及其他司法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其他中介机构从事律师、公证及其他相关工作;在政府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执法及法律服务以及与法律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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