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颁发营养指导员证书的通知文件
发布时间:2024-11-03来源:未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有关机构通知:
为贯彻落实《抚州市国民营养计划(2020-2030 年)》《健康抚州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年)》工作部署,根据《江西省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举办抚州市营养指导员培训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营养指导员为居民提供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社区、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体育健身机构、餐饮企业等提供营养专业服务。
二、培训对象
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从事公共卫生和营养相关工作人员,其中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3-4人,各县(区)6-12人。
三、培训内容
(一)营养学内容,包括营养政策标准、基础营养知识、膳食营养调查与评价技能、营养改善措施与干预、营养科普宣传与咨询能力、营养配餐技能、基础统计方法等内容。
(二)食品卫生学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内容
(三)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常用方法;健康教育材料设计、制作及使用;大型健康教育活动策划与实施;行为干预基本策略与方法;社会动员主要策略与方法;媒体沟通的主要方法与技巧。
四、培训证书
培训完成后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学员由江西省营养学会颁发结业证书,下一步参加国家统考,获国家培训管理机构颁发《营养指导人员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分线上、线下两个阶段,
线上培训时间为2022年 10 月 15日至 11 月 23 日,
线下培训时间为2022年 11月 23日至 11月 28日,具体见课程表。其中11月23日下午2点开始报道,食宿自理。
培训地点为抚州(具体待定)。
六、报名提交资料
1.个人电子报名表(附件1);
2.考生有效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3.照片须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本人一寸白底照片(尺寸2.5cm×3.5cm),6 个月内正面免冠、脸部清晰、包括双耳的全部头部的标准证件照。文件大小在 20KB 到200KB 之间,JPG格式。
4.学历证扫描件JPG格式,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者请提供工作证明扫描件JPG格式(模板见附件2)。工作证明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年限,单位公章。工作证明半年内有效。
上述电子版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建压缩包(文件名以本人姓名命名)发至邮箱:fzswsjjwk@163.com
七、其他有关要求
(一)此次培训班委托江西省营养学会、抚州市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承办。会务费、培训费免费(自带文具用品),国家统一考试报名费每人预收300元,考试合格后予以退还。食宿、交通费回原单位依规报销。
(二)培训结束后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间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凡是考勤未到课者或缺考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人员,将不能领取培训合格证。
(三)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卫生健康单位并收集各卫生健康单位培训报名回执,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报名参训人员,并于月日前将培训回执电子版报至市卫健委法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