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呼和浩特9所高中招生计划的50%实行分招
发布时间:2024-11-03 00:59:23来源:中职中专
2023年中考,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
呼和浩特9所高中招生计划的50%实行分招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开设1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高中实验班,招收市四区初中阶段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学生,在高中阶段全部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选修少数民族语文科目。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收民族语言授课班2个,面向市四区招生,同时面向全自治区民族语言授课初中毕业生招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实验班学生120人,其中面向呼和浩特市招收10人。
呼和浩特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在7月11日至25日进行,分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五个阶段。
根据规定,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B级(良好)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级(合格)以上。
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可向市属五个旗县招收30名优秀毕业生外,其他市区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在市属五个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考生。
公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5%。原则上,艺术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
未经审批的“国际班”“实验班”“试点班”等“项目班”和没有单独制定实施差异化教学方案等以“项目班”名义乱收费的一律不准招生。经过审批且符合要求的“项目班”招生工作纳入市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不低于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学生入学和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简介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教师共有 247人,特级教师2位,高级教师57位,中级教师93位,硕士14位。校园中心部位有可容纳58个教学班的10800平方米的教学大楼,2440平方米的办公楼,1680平方米的实验楼,5200平方米的综合大楼。还有3000平米的塑胶跑道。校园东侧是学校的塑胶操场。标准的400米环形跑道,并排8条100米直跑道。操场内设大小足球场3个。学校投资500多万元先后建成了双向闭路电视系统和校园网系统,扩建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
现有高标准实验室10个,电脑教室3个,电脑备课室2个,多媒体教室5个,阅览室3个,各处室、各年级组办公室均安装了电话和电脑,微机总数己达235台。各种音像资料、教学软件应有尽有,从种类到数量均已达到全市、全自治区的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