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30 19:14:15来源:中职中专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前身为发端于1902年、创办于1937年,受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百所先进师范学校之一——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学校具有百年师范办学传统,人文气息浓郁,文化积淀丰厚。1938年8月张澜先生(新中国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视察学校,向全校师生诠释的“智、仁、勇”教育思想,成为数代师生发愤自雄一往无前的奋斗理想。
学校坐落于女皇故里、剑门蜀道、全国最宜人居城市——广元。学校依山傍水而建,各式建筑清新典雅,错落有致;校园绿树掩映,花木葱茏,环境优雅。长期以来,学校肩负“幼有良教,教有良师”的历史使命,弘扬“负重自强,开拓进取”的学校精神,秉承“学高身正,志远行端”的校训准则,培育“以教明德,以文化人”的幼专文化,万千桃李,处处芬芳,教师愉快地努力工作,学子幸福地健康成长,为国家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招生代码 专业类别 科类 录取批次 招生
计划 收费标准
(元/学年)
670102 学前教育 01/02 教育类 文理兼收 专科一批次 484 3700
670101 早期教育 31/32 教育类 文理兼收 专科一批次 50 3700
670103 小学教育 03/04 教育类 文理兼收 专科一批次 159 3700
670105 数学教育 05 教育类 理科 专科一批次 60 3700
670114 体育教育 06 教育类 文理兼收 艺体专科批次 170 3700
670119 科学教育 08 教育类 理科 专科二批次 90 3700
670120 现代教育技术 09/10 教育类 文理兼收 专科二批次 90 4100
670121 心理健康教育 29/30 教育类 文理兼收 专科一批次 50 3700
670104 语文教育 11/12 教育类 文理兼收 专科一批次 80 3700
670106 英语教育 13/14 教育类 文理兼收 专科一批次 60 3700
670201 汉语 15/16 语言类 文理兼收 专科二批次 60 3700
640101 旅游管理 17/18 旅游类 文理兼收 专科二批次 50 3700
670113 美术教育 25 教育类 艺术不分文理 艺体专科批次 170 5000
670112 音乐教育 27 教育类 艺术不分文理 艺体专科批次 90 5000
670116 舞蹈教育 33 教育类 艺术不分文理 艺体专科批次 50 500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26 艺术设计类 艺术不分文理 艺体专科批次 90 5000
540503 建筑经济管理 21/22 建设工程管理类 文理兼收 专科二批次 50 3700
630302 会计 23/24 财务会计类 文理兼收 专科二批次 90 3700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19/20 公共服务类 文理兼收 专科二批次 55 3700
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p#分页标题#e#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p#分页标题#e#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和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校生享受以下待遇: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额每生平均30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全日制大专生均可在户籍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
5.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学生,可一次性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复学的,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减免。
6.退役士兵资助,退役1年以上且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教育资助。
7.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每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8.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