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卫校宿舍安全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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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卫校宿舍安全治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4-11-03 07:15:18来源:中职中专

 贵阳卫校宿舍安全治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子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学工作和安全教学治理工作的主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治理、安全监督,防备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日子纪律秩序,保证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依据教学部《对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治理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2]9号)和省教学厅《贵州省高校学生公寓治理暂行办法》(川教勤[2002]7号文件)等有关安全治理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学、安全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宣扬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治理工作的方针、方针、法令、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行安全教学及治理,妥善处置各项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日子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第三条、对学生安全治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融 合的思想,要坚持教学先行、预防为主、确定责任、管教融 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学治理工作。  

第四条、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治理工作要充足发挥服务、治理、教学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足调集学生自我治理、自我教学、自我服务的活跃性和主动性。 

第二章 防火安全 

第五条、履行消防安全规则,活跃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扬教学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睡房定时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危险,处置险情,并按规则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状况。 

第六条、制止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物品、点燃烟花爆竹等,不得躺在床上抽烟,不得随意乱扔烟头,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正告及以上处置,形成火险火灾丢掉的,还要担当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令责任。 

第七条、制止在学生睡房私拉乱接电线、网络线,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学及正告以上处置。 

第八条、制止学生在睡房内运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洗衣机等,制止运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用具。有违反以上规则,除没收用具外,未形成丢掉的,给予正告、严峻正告或记过处置,形成重大丢掉的,要担当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瞧及以上处置,结果严峻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令责任。 

第九条、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置均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制止学生自己私行处置,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管基地报修。私行处置不妥形成自己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丢掉者,除结果自负外,应担当相应的纪律、法令和经济补偿责任。 

第十条、制止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违反者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严峻正告及以上纪律处置,并补偿经济丢掉,情节严峻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第十一条、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障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补救,并立即陈述有关部门,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从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补救,及时陈述,及时分散撤离火灾区。 

第三章 防盗安全 

第十三条、严厉恪守门卫制度,外部人员未经答应不得进进学生宿舍,学生公寓内大型、珍贵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挂号,核实后方可带出。 

第十四条、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丢掉后,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所住宿舍门卫值班室挂失,因证件丢掉不挂失而形成证件治理紊乱和宿舍被盗者,要担当一定纪律责任,并给予正告至以上纪律处置。 

第十五条、学生有必要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宿管基地同意,学生私自互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学仍不改正者,给予正告处置,因私自互换睡房形成钥匙治理紊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补偿经济丢掉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置。 

第十六条、学生不得转让或租借自己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学仍不改正者,给予正告处置。因转让或租借自己床位形成较坏影响或结果者,给予正告及以上处置。 

第十七条、制止学生私自过夜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正告处置,因私自过夜外人形成宿舍被盗者,除补偿经济丢掉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置。 

第十八条、睡房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危险时,应及时到宿管基地单位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珍贵物品应寄存保管,睡房因替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掉、从前被盗、钥匙也许被盗配等因钥匙因素有失盗危险存在时,应及时向宿管基地单位请求替换房门门锁。制止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忽略、过错、违规或不作为形成睡房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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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维修门窗,替换门锁应到宿管基地单位申报并填写《学生睡房门窗、门锁维修替换通知单》不得以电话方式或向宿舍值班室、报修箱投递报修单等方式报修,报修后宿管基地应在24小时内完成修正工作,特别状况下,不超越2个工作日完成修正工作。 

第二十条、治理好自己财物,加强自我防备意识,冷暑假及大假时期,学生珍贵物品要到指定的当地寄存或带离,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睡房内不宜寄存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应加密,密码不宜对任何人走漏,取钱时应提防别人偷窥密码。自己保管不妥形成被盗丢掉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治理检查人员需进进宿舍的,有必要出示有效证件,经答应后方可进进学生宿舍,并在规则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贵阳卫校宿舍安全治理规则第四章 治安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令明令制止私人躲有的枪械(包括汽枪)、弹药、控制刀具等带进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置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正告直至开除学籍处置。 

第二十三条、制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方式从事赌钱活动,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制止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熄灯后制止在楼内大声喧闹、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阻碍别人正常歇息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禁绝在睡房内养殖各种宠物。 

第二十六条、禁绝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禁绝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导致骚乱的给予正告及以上纪律处置,导致人身损伤的,除经济补偿外,予记过及以上处置,情节严峻者,依法追究法令责任。 

第二十七条、制止小商小贩私行进进楼内推销物品,制止租借、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宿管基地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项营利性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宿舍门开关时间由宿管基地统一规则,学生应准时回宿,晚回者有必要出示证件,并作挂号后方可进进宿舍。如有特别因素晚回者,应出示相关证实。无故晚回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无故晚回两次者,给予正告处置,晚回后不服从值班人员治理无理取闹者,给予正告及以上处置。 

第二十九条、制止学生从楼顶、墙脚或其它学生睡房翻墙、翻窗进室,违者给予严峻正告及以上处置,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担当一切责任和结果。 

第三十条、制止学生私行进进宿舍配电室,制止学生私行接触、调试、损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峻正告及以上处置,因违规形成的人身损伤和财产丢掉一概由肇事者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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