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4 05:49:59来源:未知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学校设有74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九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0个教学单位、14个研究所。
目前全校师生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努力把长春师范大学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型、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基础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范围
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除吉林省设立校考外(只允许吉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在吉林省考点参加考试),其他招生省份均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
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设校考。
三、招生专业
2019年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校企合作)、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戏剧影视文学14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四、招生计划
(一)2019年我校在吉林省拟投放计划如下(吉林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10人;
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11人;
戏剧影视文学:8人;
舞蹈学:6人;
音乐学:20人;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50人;
表演(校企合作):150人;
书法学:3人;
美术与设计类:240人。
(二)其他省份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学费标准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舞蹈学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与设计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七、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执行,若无规定,文科和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