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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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8 01:12:22来源:中职中专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摘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 “高职专科”、“对口高职”两类。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一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南政法大学成为学院的投资者、举办者和管理者。2013年9月,四川泛美教育投资集团和重庆斌鑫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重庆新元投资有限公司,融入资金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举办学院。学院作为重庆首家专业航空高职院校,积累了雄厚的民航专家团队和四川泛美教育投资集团的航空职业教育经验。

学院占地23046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24.64万元。各类馆藏纸质图书29.4万册,并与西南政法大学在国际教育项目、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场地等多方面实行资源共享。 学院下设空中乘务系、民航服务系、民航运输系、民航机务系、市场管理系,面向社会需要,设置了19个统招专业,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了学生实习与就业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教学、实训条件完备、体育场馆及学生生活设施齐全。校内现有航空、航港物流、民航特种车辆维修、工程、旅游酒店等八大实训中心,内含模拟客舱实训室、航空安检实训室、汽车电子实训室等重点实验室19个,校外实习基地32个。并建立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可以满足各类专业岗前实训的需求,为学生成才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99%以上,对口就业率达90%以上,航空类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呈直线攀升趋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九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1.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查询。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三条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四条准考证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制作发放,中职类(高职对口)专业技能准考证考前在考点高校网站上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五条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

 

150分

 

2020年3月17日至18日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数学(文/理)

 

150分

 

英语

 

150分

 

技术科目测试

 

信息技术

 

150分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两部分。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

 

100分

 

2020年3月17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数学

 

100分

 

英语

 

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理论

 

200分

 

2020年3月17日下午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

 

250分

 

2020年3月24日至25日

(详见准考证)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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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2020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期间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条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本科批次设置30个志愿(含专本贯通项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

第二十一条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二条填报提醒:

(一)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三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四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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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二)照顾原则:

我校遵循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三)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飞机机电设备专业只招男生,其它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类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专业

 

各专业报考条件

 

基本报考条件

 

空中乘务

 

1、身高: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或踮足而立时手指须触及212CM;

2、体重: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面部、颈部、手部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1、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2、听说要求:口齿清楚,英语和普通话口语基础较好,无口臭,听力正常,无耳鸣;

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

4、身体健康,无心理疾患,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5、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民航运输

(航空服务)

 

1、身高: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在170CM和160CM以上;

2、体重: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面部、颈部、手部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旅游管理

(航空旅游服务)

 

1、身高:男生身高16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

2、面部无明显疤痕;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1、身高: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在170CM和160CM以上;

2、体重: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民航运输

 

1、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2、听力要求:听力正常,无残疾耳;

3、面部、颈部、手部及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

4、身体健康,无心理疾患,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5、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注: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只招收男生。

 

航空物流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无人机应用技术

 

1、视力要求: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

2、听力要求:听力正常,无残疾耳;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心脑血管及精神类疾病,肢体无残疾,无不良嗜好;

4、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民航特种车辆维修)

 

身体健康、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的考生均可报读。

 

定翼机驾驶技术

 

1、身高:男生身高168 -185CM,女生身高165-172CM,腿长不低于74 CM。

2、体重:体质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5。

3、听说要求:口齿清楚,无口吃,发音准确;无耳疾病史,听力正常,无耳鸣。

4、视力要求: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 矫正远视力不低于1.0(C字表);不应有眼内屈光手术史;无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5、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6、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7、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8、无晕车、晕船。

9、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无肺结核。

10、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文号:MH/T 7013-2017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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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飞行员背景材料调查按照民航总局民航发[2007]117号《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直升机驾驶技术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四)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第二十五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或)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被录取考生于2020年8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七条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八条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学校网址: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一号

邮政编码:401120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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