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能力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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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能力特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12来源:未知

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能力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能力特征是具有良好的调查、判断和分析、表达、沟通和说服、协调、冲突解决和应急响应能力。

劳动关系协调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劳动标准制定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过程管理;

2.设计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选择用工形式,起草各类劳动合同的相关文件,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手续;

3、代表一方参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议,开展落实集体协议的活动;

4.依法制定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设计劳资沟通策略,组织劳资沟通和协商活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协商决定的执行,建立职工董事会-监事会制度;

6.设计用人单位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劳动争议预防策略,处理员工投诉,组织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代表当事人一方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活动,依法处理用人单位劳资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等级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定义

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资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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