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24 08:35:16来源:中职中专
学生的教学方式很简单,对于我们学校来说,首先我们在教育学生专业知识的时候,会和学生谈心以及帮助学生了解专业,了解专业的未来,了解的专业以后的工作内容和目标,给学生一个美好的生活愿景,也是学生以后努力奋斗的动力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学生就会自动去努力,因为有一个良好的远景摆在学生的面前,学生都能够自我的积极地去努力,这样的教育引导才是最好的,与其填鸭式的教育以及苦口婆心的教育,还不然自动主动的让学生学习才是最好的。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西藏、贵州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学院在川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加专业成绩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面试时间具体见校园网上通知。
奖助政策: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收费标准
学费:大部分专业学费一年学费在3700元-6000元之间,外语部中英合办的建筑工程技术和会计专业学费一年是16000元。
住宿费:1000元/年
代管费:教材费500元/年
医疗保险:90元/年
床上用品:330元
体检费:37元
预收军训费:4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