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和法律博士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4-10-31 17:08:30来源:未知
法学博士和法律博士的区别:
1、学位定位不同:法学博士学位是研究型的学位,而法律博士学位是职业型学位,不以研究为主,而是以实务为主。
2、获得方式不同:法学博士学位主要是授予在法学院进修的法学院的教师,需要有发表文章或从事律师相关工作的经历。而法律博士学位要经过是四年的本科学习之后再学习三年才能获得,其中,对获取法律博士的申请者本科专业没有特别要求。
材料补充:
1、法学博士:法学博士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博士学位,属于最终学位。各个国家的法学博士所授予的对象和范畴均有所不同,在美国,法学博士(Doctor of Juris Science,简称J.S.D)是授予完成博士培养、在法学有独创性贡献的人员的研究型最高学位。在中国,法学博士(Doctor of Law)属于学术型博士学位的一种,授予范围既包括法学专业,也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公安学之类的社会科学类专业。
2、法律博士:Juris Doctor(法律博士,以下简称JD)是广泛存在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的一种法律职业类文凭证书。Juris Doctor虽然名称中含有Doctor(博士)字样,但是并非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研究型博士(Ph.D或J.S.D)学位,而是和医学博士(M.D.)一样属于专业型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该文凭的Doctor属于职业法律博士教育,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研究型博士,其更加偏向于法律执业。